2010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启动了对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2011年5月,反兴奋剂中心完成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的起草工作,经各有关单位审核修改后上报国务院法制办,顺利完成了此次立法后评估的实施工作。
为了总结此次评估的主要成果,研讨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推动《条例》的修改完善,反兴奋剂中心于2月22日至24日组织召开了《条例》立法后评估总结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法司和药品安全监管司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科教司反兴奋剂中心的有关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
会议由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赵健主持,首先由反兴奋剂中心介绍了评估工作的实施情况评估结论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许嘉齐和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剑分别总结了药品监管和体育行业的评估情况,提出了问题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司长张建华对《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扎实工作,高质量的完成了数据采集问题和意见收集评估报告撰写等具体任务,准确的发现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之后还要继续针对具体问题研究解决方法,推动《条例》的修改完善。
反兴奋剂中心主任何珍文在会议总结时表示,《条例》是反兴奋剂工作的基本依据,立法后评估对《条例》进一步地贯彻落实和适当地修改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反兴奋剂中心将认真研究和学习此次评估的主要成果,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和配合下,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推动反兴奋剂工作的开展。